关于选聘驻厂指导教师的通知
学校各科室:
工学结合是学校落实国家和我省职教改革方案的重要措施,是办学方向之一。经过两年多努力,在校企合作方面我校已取得实质性进展,工作成绩来之不易,需要全体教职工倍加珍惜,共同维护,共同提升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学校工学交替等有关工作,现面向全校教职工选聘驻厂指导教师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。
2.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修养。
3.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、关爱学生、立德树人,具备驻厂所需的专业、能力和身体条件。
二、工作职责
1.负责学校工学交替学生的全面管理。
2.负责学校工学交替学生安全稳定工作,包括工作岗位安全、生活安全、食品安全等方面,落实学生的请假制度。
3.负责在校组织工学交替学生开展为期不少于1周的军训工作。
4.熟悉相关合作协议,了解学生实践工作职责,掌握突发应急处置技巧。
5.配合相关部门熟悉行程,掌握并登记学生基本信息,包括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及家长联系方式。
6.完整保存管理学生工学交替相关档案。引导学生准确无误地填写工学交替自愿书,安全责任书,入职表等相关材料,确保学生入职资料完整、准确,协助学生签署入职须知,清楚明了的表达协议的内容。
7.做好每日工学交替实践环节动态管理。每天工作时段和非工作时段均对学生进行人数清点,定时、不定时前往学生工作区域进行巡查并做好日志记录。及时解决学生工作生活上遇到的问题。
8.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每日更新学生相关数据,分析原因,及时上报相关部门。
9.负责做好学生工学交替期间评估,为企业、学校评价提供重要参考依据。指导、督促学生完成工学交替教学实践报告。
三、奖惩措施
1.驻厂指导教师驻厂期间,学校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,由校办公室出台补助标准。
2.工学交替期间学生组织有序,管理有效,队伍稳定,校企合作顺畅的,驻厂指导教师在各类评奖评优、职称评定、岗位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。
3.驻厂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实行工作一票否决。
(1)违反《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所规定的职业道德行为的;
(2)分配工作谈条件,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和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的;
(3)经常传播负能量,精神面貌差,工作敷衍,自由散漫,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;
(4)其他违法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行为的。
请各科室广泛宣传,积极动员,申请驻厂的教职工请认真填写申请表,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办,学校会议研究后择优聘任。
联系人:阳传家, 联系电话:65568772